1、目的:
本程序明確識別、管理封條,以保證我公司出進貨物的封條清晰、完善,盡可能符合ISO17712標準。從而對貨物加強保護,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而制造盜竊或恐怖事件。
2、范圍:
適用于貨倉工作人員、司機、保安等凡是接觸封條的人員。
3、職責:
成品倉:負責封條的保管和登記發放。
采購部:負責封條的購買。
保安:負責檢查封條的封鎖狀況。
4、內容:
4.1由成品倉定期向海關購買符合或超過ISO17712標準的高安全系數封條,如封條款式未在我廠使用過,由報關人員判斷可不可用。
4.2封條夠回后放置成品倉中由指定人員保存,發放。封條只允許被授權人員領取和使用,任何人如拾獲封條必及時上交相關人員,并調查相關原因。
4.3每次出貨時由成品倉負責人在《貨物出貨單》上填寫完封條號碼后,將當日使用的所有封條號碼登記于《封條使用登記表》上。
4.4由指定的封條使用人員將條封封于貨柜門鎖處后并核對封條號碼(包括船務公司自帶封條)與相關資料的相符情況,由保安人員核對封條號碼及《貨物出貨單》的相關內容。
4.5成品倉出貨人員拍照、留檔。
4.6由于封條屬于一次性配件,如果在封裝過程中發生錯誤使用等情況時,由保安、成品倉聯名提出更換封條,并在《封條使用登記表》上記錄原有封條損壞信息,同時收回已損壞的封條,重新記錄新使用的封條號碼。
4.7如果封條在安裝前丟失或損壞,當值保安要向船務經理及倉庫經理報告,并對此事件進行調查,并將結果匯報給反恐領導小組。未經許可,成品倉不能隨便更換封條,并在封條登記表中記錄丟失或損壞封條的信息,同時由船務部更換新封條,并將新封條信息進行登記。
4.8當已安裝好的封條發生破損或丟失等其他異常情況時,當值保安要向該船務經理及倉庫經理報告,并對此事件進行調查。保安及出貨人員需重新開柜檢查貨柜及貨物的數量及包裝安全性,當都符合規定后按4.6執行。同時要將情況及時匯報給反恐領導小組,必要時通知當地派出所介入調查。
4.9如果保安/司機的檢查時發現封條號與《出貨通知單》上編號不符等任何異常,應填寫《封條異常貨物異動表》并迅速報告倉管及船務負責人,核實后再匯報給反恐領導小組。
4.10 如原材料貨柜裝有封條時,收貨人員需核對封條號碼是否完好后方可收貨。
4.11如果監管員/司機在貨物運輸直至柜交海關途中,發現封條或者貨柜
有破損,要立即返回工廠,重新開柜檢查貨柜及貨物的數量及包裝安全性,及時填寫《貨柜車運輸追蹤情況表》,如發現貨物異常要填寫《封條異常貨物異動表》,并通知船務經理,由船務經理通知反恐領導小組和海關,進行調查處理,當都符合規定后再按照正常程序重新出貨。
4.12封條安裝指引
4.12.1將貨柜車門關好,使鎖具口與門鎖口重合。
4.12.2將封條栓從底部穿過鎖口,頂入有唯一編號的封條頭內。
4.12.3用力拉一次封條栓以確保封條鎖閉好。
4.12.4再次核對封條上號碼與相關資料上號碼是否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