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廠定期(至少每年一次)確認其追溯系統正在運行。要求工廠以報告或會議紀要的形式提供記錄,以支持工廠確保“端到端”追溯系統的有效性。
3- 隨機選擇一個成品,并讓工廠證明用于制造這些成品的原材料和組件的批次/批號。
4- 聲明的材料在整個生產過程中應清晰可追溯(在文件上和物理上)。
5- 審查所有聲明材料的來源,例如原產地類型和原產國。
可追溯性是指工廠確定制造最終產品的原材料批次的能力。這種可追溯性應通過將原材料采購證據、WIP 文件追蹤與最終產品聯系起來來支持。
2- 內部審計報告和支持證據
3、工廠是否有材料消耗表來說明在范圍內的程序需要多少聲稱的材料以及根據消耗需要發現材料庫存是否充足?
2- 驗證采購的原材料數量是否準確,是否符合工廠消耗表中指定的方法。
2- 支持文件:原材料收貨記錄、進貨記錄、出貨單、出貨記錄、供應商銷售發票、損耗記錄
4、工廠是否有物料清單 (BOM) 或類似文件來描述產品中每種原材料成分的含量和來源?
工廠應提供材料清單,標識產品中不同要求材料的含量。他們應該有一個控制產品配方的機制。
5、工廠是否保留一份已確定用于生產索賠材料的機器的文件清單?
2- 隨機選擇一些其他機器來檢查他們的記錄,如果他們一直在運行聲稱的材料。
3- 與生產人員面談,檢查他們對機器識別和索賠材料清潔程序的認識水平。
4- 工藝流程圖和 MCP 應調出正在使用的指定機器。
6、工廠是否保留廢料/廢物產生、再利用和送往處置、焚燒或額外回收的記錄?
2-檢查不同索賠的浪費量,并且必須在生產的所有步驟中分別記錄。
4- 檢查生產報告以評估材料的正確首次產量與聲稱的材料以評估浪費因素的利用率。
5- 聲稱的纖維制造過程中的殘余浪費不應混入生產批次。
6- 如果工廠有紡紗能力,請驗證是否有任何流程/實踐來避免混合來自生產車間的再生纖維(廢料)。
7、工廠是否遵循混合計劃、質量平衡公式,從而能夠確定與所用原材料的母批次以及為最終產品生產的混合比之間的聯系?
5- 索賠材料批次的已用數量和余額數量與生產記錄和技術規格相符。